为更好服务老同志,落实市委和学校党委关于离退休工作的政策规定,勇于担当作为,深化服务管理,引导老同志发挥正能量,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扎实做好我校离退休工作。根据市教卫党委老干部处、市高校退管会有关文件要求,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开展2019年度离退休工作优秀党务工作者、优秀块组长和先进个人的评选和表彰活动,以展示新时代我校离退休工作队伍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
(一)评选范围
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范围为离退休党总支、离退休党支部(书记、委员)从事党务工作的人员;优秀块组长评选范围为从事离退休块组工作一年以上的块组长;先进个人评选范围为离退休满一年以上的离退休人员。
(二)表彰名额
优秀党务工作者3名;优秀块组长5名;先进个人10名。
二、评选条件
(一)优秀党务工作者
1.自觉遵守党章,严格遵守党的纪律,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,对党绝对忠诚,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。
2.理想信念坚定,为民服务,敢于担当,清正廉洁。热爱党务工作,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,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。
3.坚持党支部“三会一课”制度,正常开展党支部组织活动,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。
(二)优秀块组长
1.积极主动做好块组工作,责任心强,具有大局意识和奉献精神;
2.热情为本块组的离退休人员服务,主动关心、探望块组内人员,帮助孤老、有病、困难的离退休人员排忧解难;
3.及时传达上级有关精神,上通下达,沟通联系,认真听取和反映离退休教职工的意见建议,得到离退休教职工的信任和好评。
(三)先进个人
1.自觉遵纪守法,遵守社会公德,坚持学习,与时俱进;
2.积极有效地为离退休工作、离退休党支部党的建设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;
3.关心学校发展,维护学校形象与利益,大局意识强;积极参与和支持离退休办公室的工作,在各项活动中做出了有益的贡献,得到大家广泛认可。
三、评选程序
(一)优秀党务工作者由各离退休党组织对照条件推荐产生;优秀块组长由各离退休块组推荐产生;先进个人由各离退休块组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。
(二)优秀党务工作者、优秀块组长和先进个人分别填写《上海商学院离退休工作优秀党务工作者申报表》、《上海商学院离退休工作优秀块组长申报表》、《上海商学院离退休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》。
(三)各离退休工作党组织、块组将审核通过的申报表于2019年12月5日前报离退休党总支、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审定。审定通过且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。要求主要事迹真实、具体,文字力求简洁、生动。
四、表彰
离退休工作办公室将于2020年1月在春节团拜会上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务工作者、优秀块组长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。
特此通知。
上海商学院离退休工作办公室
2019年11月12日